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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供热系统的竖向分区

2021/2/20 14:46:14点击:

高层建筑供热系统的竖向分区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考虑低区系统材料的承压问题,二是便于调控,防止系统出现垂直失调现象。建筑物按层数大致有如下的分类:
  住宅建筑:低层:1—3层;多层:4—6层;中高层:7—9层;高层:10—30层。
  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建筑物总高度在24米以下者为非高层建筑,总高度在24米以上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建筑物高度超过100米时,不论住宅或公共建筑均称为超高层建筑。

 

  规范上有这样的规定:“建筑物高度超过50米时空调系统宜分区。”由此可以看出,高层建筑供热系统竖向分区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分区高度或层数(例如上海等高层建筑较多的城市一般按80—100米进行竖向分区),实际上各地区根据各自不同情况也进行了大量工程及运行实践。

 

1)对于一个热源供单幢(或高度相当的几幢)高层建筑时,除考虑材料承压、垂直失调外,还应结合运行成本、控制技术等诸多因素综合考虑以确定分区的高度或是否分区,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甚至就有超高层建筑不分区的例子,上海地标性建筑金茂大厦(88层,420米)在确定空调水系统时就出现了两种观点:中方专家提出将系统竖向分三个区,安装三套冷(热)水机组分别与之相连;美方专家提出整个系统不分区,而是将机组、阀件及低部系统的材料等进行耐高压材料的单独定货,仅安装一套冷(热)水机组与之相连,同时配置高效自控设备。后者从运行成本、运行管理、局部调控等方面都有明显优势,并且按此方案形成的空调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2)对于住宅建筑,在原有多层及中高层建筑热负荷中出现高层建筑(一般指30层以下)热负荷,由于受到不同的开发商、不同的系统设计、不同的材料等因素影响,给供热单位带来了相应的问题,单从投资、运行成本来说,对于供热单位并不希望高层建筑进行分区,并希望用尽量少的机组满足这不同高度热负荷的需求,这就引出了如下不同高度建筑与集中供热管网的连接方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