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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PPP项目BOT项目操作模式注意事项(一)

2021/2/19 10:49:40点击:

2016年9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行业的意见》(建城[2016]208号),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鼓励民间资本以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方式参与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意见要求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完善行业用电政策和金融服务政策,推动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项目的发展。

2016年9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重大市政工程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创新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2068号),通知计划选择具有一定PPP工作基础、有较好的项目储备和发展空间的中小城市,探索中小城市的PPP创新工作。同时鼓励部分省份在市政领域相关行业开展PPP创新工作,即开发市政领域市场,打破地域垄断,完善费价机制,设置行业平均基准利润率,支持提高市政产业集中度,完善行业监管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城市供热PPP项目操作模式:

城市供热PPP项目操作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在推进城市供热PPP项目的过程中,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确定的项目运作机制,参照财政部制定的PPP模式政策规范性文件,常见的PPP项目操作模式包括:委托运营(Operations Maintenance,OM)、管理合同(Management Contract,MC)、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BOT)、建设-拥有-运营(Build-Own-Operate,BOO)、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T)、建设-移交-运营(Build-Transfer -Operate,BTO)、转让-运营-移交(Transfer-Operate-Transfer,TOT)、改建-运营-移交(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ROT)等。

参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5条:“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一)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二)在一定期限内,政府授予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拥有并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期限届满移交政府;

(三)特许经营者投资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移交政府后,由政府授予其在一定期限内运营;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方式。”即市政工程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一般采用B/ROT、B/ROOT、B/RTO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方式。进而按照项目是否具备建设内容,《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发改投资[2016]2231号)按照新建项目或存量项目进行分类推荐操作模式,其中新建项目优先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建设-拥有-运营(BOO)等方式。存量项目优先采用改建-运营-移交(ROT)方式。同时《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发改投资[2016]2231号)鼓励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项目特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灵活运用多种方式。